文章來源:云南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6-01-13
近日,云南省國資委黨委正式印發《省屬企業治理主體決策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工作規程》)及配套的《省屬企業決策事項權責及流程清單》(以下簡稱《權責清單》)。這一舉措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四中全會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精神,精準對接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求,標志著云南省省屬企業在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提升治理效能上邁出了關鍵一步。
從“物理整合”走向“化學反應”
近年來,云南省國資委通過開展公司治理示范創建、實施“董事會建設提升年”等專項行動,省屬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已基本建立。然而,在改革的深水區,一些深層次問題逐漸顯現:部分企業存在決策流程“上下一般粗”、權責邊界“剪不斷理還亂”,甚至出現越位錯位等現象。
“解決這些問題,關鍵在于讓制度長出‘牙齒’,讓權責變得‘透明’。”云南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此,云南省國資委黨委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制定《工作規程》與《權責清單》,旨在通過制度重塑,推動企業治理從“物理整合”向“化學反應”轉變。
云南新規的出臺,不僅是地方國企改革的探索,更是對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精神的全面落實與創新實踐。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核心修訂內容聚焦于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強化責任約束、完善資本制度等方面,為省屬企業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據與改革方向。
以“三化”重塑治理生態
此次出臺的《工作規程》和《權責清單》,堅持以“黨的領導、權責法定、分層授權、穿透監管”為基本原則,聚焦決策的核心環節,致力于構建一個科學、協調、有效的治理生態圈。
權責界定“清晰化”,解決“誰來干”的問題。新規最大的亮點在于“精準”,它分層分類梳理了黨委會、董事會、股東會、經理層等治理主體的決策事項,共計24類116項。其中專業委員相關前置事項按規定執行。對表對標:嚴格依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黨內法規,確保每一項職權都有法可依。消除盲區:通過“一張清單”管理,將原本模糊的交叉地帶明確化,有效化解了權責不清導致的推諉扯皮,讓各治理主體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決策流程“標準化”,解決“怎么干”的問題。治理的有效性,體現在流程的嚴謹性上。新規對議題提出、會前準備、會議召開、決策形成、記錄紀要、執行反饋等環節實施了全流程再造。明確順序:清單進一步明確了各類事項需提交總經理辦公會、黨委會、董事會、股東會及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先后順序。規范動作:確保決策過程嚴謹有序、公開透明,實現了從“憑經驗辦事”向“按規矩辦事”的轉變。
監督保障“全鏈化”,解決“干得好”的問題。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失控。新規特別強調了“事前規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的全鏈條管控。授權有度:明確了對下屬企業的授權機制,既“松綁”又“管好”。追責有力:完善了監督與問責制度,確保決策落地見效,切實防范決策風險。
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治理動能”
制度創新引領治理現代化:“云南此次出臺的《規程》和《清單》具有開創性意義。一方面,它將黨的領導與現代企業制度深度融合,通過清單化、流程化管理,解決了權責交叉這一國企治理中的‘老大難’問題;另一方面,其全鏈條監督機制為決策風險防控加裝了‘安全閥’,體現了法治化、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這為全國國企治理提供了可復制的‘云南樣本’。”
“新規精準對標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求,通過分層授權和穿透監管,既釋放了企業經營活力,又強化了監管效能。特別是在決策事項全覆蓋和流程標準化設計上,有效避免了‘決策真空’和‘流程梗阻’,為省屬企業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省屬企業是云南省經濟發展的“頂梁柱”。在當前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業行穩致遠的基石。
此次《工作規程》與《權責清單》的出臺,不僅是云南省國資委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成果,更是落實“管資本為主”監管職能轉變的具體行動。它將有力促進省屬企業形成權責法定、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
下一步,云南省國資委將以“釘釘子精神”推動制度落地生根,通過系統性、制度性安排,不斷提升省屬企業治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為云南國企在新時代培育新質生產力、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持久動力。
【責任編輯:語謙】